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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新臺幣存放款計息方式」如下:
一、存款計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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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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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性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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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日計息。每日存款餘額之和(即總積數)先乘其年利率,再除以365即得利息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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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自動化設備(ATM、網路ATM)或語音系統等方式於營業時間外(含假日)辦理現金、轉帳及匯款存入之活期性存款,皆於存入當日開始計息,並以24時為當日之切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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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定期性存款:足月部分(不論大小月,例如2月8日至3月8日為1個月)按月計息,以本金乘年利率、月數,再除以12即得利息額。不足月部分(即不足一個月之畸零天數部分),則按日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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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款利息之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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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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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放款(一年以內放款):按日計息。 每日放款餘額之和(即總積數)先乘其年利率,再除以365即得利息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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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中長期放款(包括固定利率及機動利率放款):足月部分按月計息,以本金乘其年利率、月數,再除以12即得利息額。不足月部分(即不足一個月之畸零天數部分) ,則按日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