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社定儲利率指數是以台銀、合庫、土銀、一銀、彰銀、華銀、世華銀、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這九大銀行於中央銀行公告之一年期一般固定定儲利率之平均值為計息基準,並將定儲利率指數公開揭示於本社營業廳及本社網站。
二、為保障客戶權利,排除不理性排告調整,排除九家銀行中,利率最高及最低之銀行,以剩下之七家銀行為取樣銀行。
三、指數調整頻率為每三個月定期調整一次:
生效期間 |
3/16~6/15 |
6/16~9/15 |
9/16~12/15 |
12/16~3/15 |
取樣日 |
3/9~3/15 |
6/9~6/15 |
9/9~9/15 |
12/9~12/15 |
|
1.定儲利率指數生效日各為每年度之3/16、6/16、9/16、12/16。
2.本社定儲利率指數以之選取,以新利率生效日前7天之九大銀行當天上午十點中央銀行公告之一年
期定儲固定利率,以一 般算數平均數為基準,(取小數2位,小數點後第3位起四捨五入)變動公告之;
借款戶即按最新的定儲利率指數與原加碼利率計息。
四、本社以定儲利率指數再依客戶信用狀況酌予加碼。
房貸利率=定儲利率指數+加碼利率
舉例:2.58%=1.38%+1.20%------------客戶的房貸利率即為2.58%
五、原本社舊房貸戶,可於98年2月13日前,申請轉換成按月調整定儲指數利率。 |